天空阴沉得仿若生了一层厚厚的霉菌,楼下很吵,有人在楼道里往外扫水。

        隋恕将卫生纸递给简韶,背对着等她垫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一阵窸窸窣窣,简韶难受地喘息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手背蹭到了血,黏稠的,发着暗沉的黑红。

        简韶已经痛到无暇顾及这些细枝末节,但是对于隋恕这种对血腥味十分敏感的人来讲,此刻刺鼻的血味铺天盖地往神经末梢里钻,几乎要令他一并地骈首就戮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后背僵直地绷紧。

        简韶大出血的那一日四处都是这样的血腥,冲破他的鼻腔,轻而易举地挑起无数回忆。这些年他尽量避免经过长安街以及开会的地方,不然他会反复梦到冲了一夜仍然冲不干净的血水,或者是他自己站在灯光下。便衣可以从任何一个角落冲出来。不会有人记得他,人在人世间走一遭是留不下什么东西的。和这一切相比她的痛恨都显得珍贵,恨比爱要持久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隋恕想,她最好能够长命百岁、活泼健劲,用全部的气力长长久久地恨他。只要她的感情是足够真实而极致的,他不在乎她爱他还是恨他。

        简韶蜷缩在被子里,小声说:“不用管我了,我躺一会儿就好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苦中作乐地想,起码现在她还能躺在床上休息。在学校的时候痛经也得强撑着去上课,任何请假都扣平时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身体被一小块阴影笼罩住,简韶眯着眼,感觉手被人握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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